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思佳)上一年5月30日,段先生在位於西城區的新華百貨VEROMODA專櫃購買了13條女士牛仔褲,經過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測,顯示牛仔褲布料成分與吊牌標注的纷歧樣。段先生認為,檢測結果與吊牌嚴重不符,不符合國家服裝行業標準,於是將新華百貨告上法庭。3月15日,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
原告方段先生稱,他在上一年5月30日到新華百貨VEROMODA專櫃,以單價499元的價格購買了13條女士牛仔褲,共花費6487元。
段先生出示了購物小票及購物清單證明褲子在新華百貨購買。牛仔褲的吊牌顯示,布料成分為棉60%,彈性聚酯纖維40%。
段先生還出示了國家羊絨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做的檢驗報告,檢驗報告顯示,該牛仔褲布料成分為,棉88%,聚酯纖維12%。段先生認為,檢測結果與吊牌嚴重不符,不符合國家服裝行業標準。
“不论含棉量高了還是低了,我認為這便是對消費者的欺詐。”段先生提出的訴求為,判令被告返還原告6487元及三倍賠償19461元,共計25948元。
庭審中,被告方新華百貨的代理人稱,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。該代理人稱,他們經過查詢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得知,段先生曾多次、很多在其他商場購買服裝,並以同樣的理由起訴商場方,“我們認識他不是真实的消費者,而是職業打假人,其訴訟行為也無法保護消費者的利益”。
此外,該代理人供给了兩份檢驗報告,還請國家羊絨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的作业人員出庭作證,證明吊牌上所標注的成分含量與檢測報告中的數據之所以纷歧樣,是由於檢驗中心作业人員的忽略形成的,並不是欺詐行為。該代理人稱,這仅仅高質低標,並不是産品品質有問題。
“確實我們的作业忽略,形成第一次檢驗結果有差誤,導致吊牌上標的和第2次檢測的結果有差異。”出庭作證的國家羊絨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的作业人員稱。
庭審持續了一個多小時,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吊牌標注成分與實際含量不符,是否屬於商家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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